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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作者:乌海市贸易促进会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浏览次数:

关于发放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商救济进一局函〔2025〕31号

各利害关系方:

202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者、国内进口商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

四、调查机关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 etrb.mofcom.gov.cn)向登记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其他利害关系方也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下载问卷。

五、各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 etrb.mofcom.gov.cn)提交答卷的电子版本,并同时提交答卷的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保持一致。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次调查的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10)65198435、65198176

附件:

1.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外国(地区)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pdf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外国(地区)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doc

2.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中国生产者调查问卷.pdf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中国生产者调查问卷.doc

3.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中国进口商调查问卷.pdf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中国进口商调查问卷.doc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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