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0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Non-Malleable Cast Iron Pipe Fitting)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75.5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二、美国ITC对中国硅锰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0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硅锰(Silicomanganese)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三、美国ITC对中国铸铁污水管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0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Cast Iron Soil Pip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四、欧盟对中国硬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he Greenwood Consortium于2024年8月2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硬木胶合板(Hardwood Plywood)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412 31、ex 4412 33和ex 4412 34(TARIC编码为4412 311080、4412 319000、4412 331012、4412 331022、4412 331082、4412 332010、4412 333010、4412 339010和4412 340010)。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五、美国企业对特定闪蒸纺丝非织造材料及其下游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4年10月9日,美国DuPont de Nemours, Inc.、美国DuPont Safety & Construction, Inc.、美国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闪蒸纺丝非织造材料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Flash-Spun Nonwoven Material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中国、美国共19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六、土耳其对中国硫化橡胶传送带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4年10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化橡胶传送带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3.1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硫化橡胶传送带(马来西亚企业Toyopower Manufacturing Sdn. Bhd.的涉案产品除外)。涉案产品包括周长为60厘米~180厘米(含)、180厘米~240厘米(含)以及无限长度的梯形横截面(V型凹槽除外)硫化橡胶传送带,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0.32、4010.34和4010.3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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