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南亚
【越南】【科技创新】
1月17日,越南科技部就《科技创新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新法修订和完善了2013年《科学与技术法》,旨在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科技创新突破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决议》(57号决议)精神,简化国家科技项目审批执行程序,促进科技企业强劲增长。
二、东南亚
【尼泊尔】【海关】
1月4日,尼众议院财务委员会今日启动对《海关法案》的审议,尼海外出口商协会、尼过境与仓储有限公司、尼多式联运发展委员会代表参与审议。法案旨在加强清关流程的系统性、透明度和责任划分,并使其与世界海关组织1999年修订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保持一致。
三、东南亚
【马尔代夫】【外汇】
1月1日,马尔代夫《外汇法案》正式生效,法案旨在为马制定明确的外汇交易规定,使货币兑换规范化。法案规定了相关企业管理经营所得外汇收入的框架,即企业必须按照一定要求兑换美元并存入马当地银行。马货币管理局负责监督该法案实施并将制定配套法规。
四、东北亚
【韩国】【投资促进】
1月16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第十轮谈判前一日在首尔启动,为期三天。韩中自贸协定2015年生效后,两国于2018年3月启动服务贸易和投资后续谈判,至今共举行9次正式磋商及首席代表会议等。双方继续就跨境电商商品通关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农产品检验检疫、政府采购等问题交换意见。
五、俄罗斯
【不动产】
1月13日,2024年12月13日第459号《关于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二部分第574条进行修改》的联邦法律生效,根据修改后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赠与合同需进行强制公证,以更好保护自然人利益并提高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
六、中东欧
【波兰】【新能源】
1月14日,波兰农业部和气候部表示希望解决生物燃气的连接问题,农业部建议明确并网条件的发放规则,拟提议对《风力发电场法》中相关的规定进行修订。
七、西欧
【爱尔兰】【投资审查】
1月6日,《2023年第三国交易审查法案》正式生效。新法律将允许政府对进入爱尔兰的外来投资进行审查,以防止“潜在的敌对投资”。该法案旨在“回应成员国对第三国外资企业收购具有战略意义或敏感的欧洲公司或技术日益增长的担忧”。法案仅适用于特定行业,如提供能源或原材料等关键投入的行业,以及食品安全行业。此外,还适用于人工智能、机器人、网络安全、航空航天和国防等“关键技术”以及卫生、通信和媒体等关键基础设施。
八、北美
【美国】【出口管制】
1月15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正在修订《出口管制条例》,该条例对某些生物技术设备和相关技术实施了新的管制,设立了针对部分生物技术设备的严格控制措施。
九、北美
【加拿大】【商标法】
2025年1月起,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商标异议委员会将开始一项试点项目,根据该项目,商标注册官将主动对随机选择的商标注册启动撤销程序,以鼓励公平竞争并维护加拿大商标制度的完整性。根据加拿大《商标法》第45条,撤销程序程序是由潜在注册人启动的。根据试点项目,商标注册官将有权主动启动这些程序。
十、拉美
【巴西】【新能源】
1月11日,巴西总统批准了2021年第576号法案,该法案旨在规范海上能源发电的使用,为在欧盟控制区域内的能源勘探活动设定了明确准则。法案规定,海上能源勘探将通过授权或特许合同进行。此外,海上能源生产需遵循开发新技术原则,以降低碳排放,并促进地方和区域发展,减少不平等,推动社会包容和多样性。
来源: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