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2号公告,决定自10月1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30.6%-39.0%。
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并于2024年8月29日作出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欧盟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等问题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10月8日,商务部宣布对自欧盟进口的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请问中方对欧盟猪肉和乳制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进展如何?
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世贸组织规则,10月8日,中方依法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关于对自欧盟进口的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乳制品等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目前中方正在依法开展调查,将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客观公正裁决。同时,中方正在研究提高进口大排量燃油车关税等措施。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维护中国产业和企业正当权益。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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